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,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 克服困境,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,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,鼓舞學生挫折奮起並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我國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熱誠,充分表現教師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之具體成果,鼓勵致力於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發展、引導同學從事正當社團活動、促進學生課業與課外活動之平衡發展有顯著成效或貢獻,深受師生及社會家長所共同肯定之典範教師。
附件:
111年教育大愛菁師奨申請辦法.doc
111年教育大愛菁師獎推薦表.doc
111年教育大愛菁師獎檢核表.doc